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665904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热点问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变更还款方式吗? | ||
文 号: |
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变更还款方式吗?
答:可以。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及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变更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如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选择了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则贷款发放后可以申请变更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由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变更为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时该笔公积金贷款无逾期欠款,且两年内累计逾期还款次数不超过6次(含),连续逾期还款次数不超过3次(含);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3.将申请变更还款方式时的贷款余额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测算月还款额,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状态均正常的,双方缴存基数均纳入计算;只有一方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的,只计算账户正常一方的缴存基数)。
二、所需资料及办理地点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双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放该笔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服务网点共同提出申请,现场即可办结。
特别提示:还款方式变更后,月还款额将发生变化,为免造成逾期,请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及时关注市公积金中心每月发送的还款提醒并按时将应还款额存入银行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