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798728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热点问答】职工购买住房,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 ||
文 号: |
【热点问答】四十二 职工购买住房,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2005〕5号)第八条明确:“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根据以上规定,《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字〔2018〕6号)明确:职工购建、大修住房或支付房租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自住住房消费支出总额。”
因此,本市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其配偶无论是否为购房合同签订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捏造虚假婚姻关系、伪造结婚资料,将责令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