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716127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热点问答】本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要求吗?异地缴存职工是否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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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对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有要求吗?异地缴存职工是否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答:根据《六盘水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通字〔2021〕3号)第九条“组合贷款申请人必须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规定,本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人应当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须达到本市规定标准(当前为6个月)。
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能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测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组合贷款申请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仅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测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来源: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