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四处筹钱来付首付款,直接使用我的公积金余额支付,这项政策实在是太好了,解决了我的资金困难”。今年7月,一位购买水城区麒龙香山美域二期业主高兴地说。
麒龙香山美域二期的销售经理崔先生介绍道:提取公积金做首付,很好地解决了购房人首付款资金不足而买不起房的困难,仅我们麒龙的项目就办理提取公积金近600余万元,这项政策有利于我们房开企业快速回笼资金,保障建设开发项目如期交付。
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缓解职工家庭购房前期资金压力,本市自2023年7月1日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商品住房前期资金(首付款或全款)。政策实施两年来,全市3700余名职工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款近4.1亿元。
使用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政策,广泛获得缴存职工和房开企业的认可。市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与住建、不动产等部门开展信息联网协查,核实购房行为真实性,充分发挥政策积极作用,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全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