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5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结合六盘水市实际,制定《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10个处(科),下设6个管理部2个分中心。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3家,无新增(减少)。全年实缴单位1369家,实缴职工18.12万人,缴存15.72亿元,同比增长13.01%。当年新开户单位83家, 新开户职工1.56万人,净增单位55家,净增职工-0.94万人。截至2015年底,缴存总额92.79亿元,缴存余额40.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40%、-16.42%。
(二)提取:全年提取23.64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150.38%,比上年同期增加89.56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52.47亿元,同比增长82.0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3 家,无新增(减少)。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45笔15.07亿元,同比增长62.84%、107.0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96笔6.35亿元,六枝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6笔1.71亿元,盘县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3笔3.56亿元,钟山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8笔1.30亿元,水城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72笔2.15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96亿元其中,市中心1.87亿元,六枝分中心0.68亿元,盘县分中心0.78亿元,钟山管理部0.26亿元,水城管理部0.37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6万笔48.95亿元,贷款余额32.97亿元,同比增长22.90%、44.48 %、50.8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1.79%,比上年同期增加36.49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应还贷款本金0.47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0.47亿元。截至2015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7.93亿元,余额7.27亿元。
(四)购买国债:全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为零。
(六)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99.81%,比上年同期增加38.4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9083.20万元,同比降低53.53%。其中,市中心5413.14万元,六枝分中心1137.63万元,盘县分中心679.43万元,钟山管理部705.79万元,水城管理部1047.21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992.0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4004.75万元,其他收入70.52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6340.28万元,同比降低41.10%。其中,市中心2572.73万元,六枝分中心650.79万元,盘县分中心2105.67万元,钟山管理部438.89万元,水城管理部572.20万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4930.04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717.1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686.61万元,其他支出6.45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742.92万元,同比降低68.77%。其中,市中心2840.42万元,六枝分中心586.84万元,盘县分中心-1426.24万元,钟山管理部266.89万元,水城管理部475.01万元。增值收益率0.61%,比上年同期减少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23.6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95.67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19.2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3.57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3.57万元。截至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203.11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54.3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1295.67万元,同比增长43.02%。其中,人员经费621.93万元,公用经费 110.85万元,专项经费562.8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3.6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3‰。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296.9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32%。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5年底,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4%。当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906.16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5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5.04%和13.01%。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23%,国有企业占50.05%,城镇集体企业占2.85%,外商投资企业占0.2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0%,其他占0.62%。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23.36%,中等收入群体占74.48%,高收入群体占2.16%。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99万笔23.64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5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1.80%,租赁住房占29.5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4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3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15%,其他占1.8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6.3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4.28%,比上年同期增加30.1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7471.2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8.04%,90-144(含)㎡占82.47%,144㎡以上占9.49%;新房占75.91%,二手房占24.09%。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3.89%,中等收入群体占 82.72%,高收入群体占3.39%。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2个,贷款额度7.93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6个4.1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个3.83亿元。建筑面积共74.45万㎡,可解决780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223.03%,比上年同期增加64.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15年,新增内设科室人事教育科,其余机构及职能未作调整。
(二)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2015年,未增加(减少)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
(三)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六盘水市2014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15年六盘水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缴存基数上限为11310元、下限为1600元;缴存比例未作调整,仍为5%-12%。
(四)存贷款利率调整情况:2015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的通知,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次,自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未作调整,继续执行2014年的40万元标准。
(六)发放异地贷款和贴息贷款情况:2015年,共发放导地贷款15户478万元,未发放贴息贷款。
(七)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关于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对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作了如下调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全年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都取得大幅增长。
——调整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政策,提高使用率,促进住房消费。
1.延长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20年调整为30年,贷款年限计算可顺延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放宽进城务工人员贷款申请条件。进城务工人员购买住房的,可以补缴公积金后申请购房贷款。
3.暂停执行商业开发楼盘封顶登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商业开发楼盘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登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4.暂停执行以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偿贷能力的规定。
——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房,为购买保障房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5.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使用租房补贴,统一执行10%的首付比例。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职工,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并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担保手续。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增强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7.放宽购房支取条件。购房职工凭购房意向性协议直接或委托房地产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购房首付款,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8.进一步落实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缴存职工在工作所在地无住房的,凭房产登记机关出具的无房证明申请提取公积金本息余额(一年一次)。
(八)住房公积金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增加服务渠道。改革贷款业务受理服务模式,改中心单一受理为中心和所有受委托银行均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多渠道、多网点受理,联合审批。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2015年,全面启动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已完成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的搭建和基础业务系统的开发,为今后建设综合服务平台,进而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多方位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上门服务和错时服务。2015年,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缓解各服务网点人员剧增压力,缩短公积金服务窗口排除等时间,开展上门服务共计为13500名缴存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提取金额共计22252.34万元;开展错时服务共计为592户职工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19471万元,总面积46.13万元平方米。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