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信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中心办公室。
1.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麒麟路口世纪馨苑307室。
2.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传真):0858-8230452
4.邮政编码:553001
5.电子邮箱地址:lpsgjjzx@126.com
第二条 提出申请的方法程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在线填写电子版《六盘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范表》;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可在六盘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网址为:https://www.gzlps.gov.cn/zwgk/ysqgk/ysqgksm/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在网上下载(自行打印),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第三条 申请处理
本部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条 申请答复形式
1.属于应当公开的,填写公开答复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填写不予公开告知书。
3.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填写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或内容不明确的,填写信息不存在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