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0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六盘水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六盘水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排部署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委员的通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六枝特区信用合作联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业务受委托银行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设10个处(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4人,其中,在编64人,非在编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223家,净增单位87家;新开户职工1.3万人,净增职工0.19万人;实缴单位1692家,实缴职工16.22万人,缴存额26.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42 %、0.87%、7.43 %。2020年末,缴存总额203.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1%;缴存余额79.92亿元,同比增长8.4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2020年,7.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20亿元,同比增长24.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34%,比上年增加10.61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24.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4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22.9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1.19%、83.93%。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54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7万笔116.52亿元,贷款余额73.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2.92%、24.51%、28.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83%,比上年末增加14.4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1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418笔16546.4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2447.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941.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0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11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42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74亿元。其中,活期 1.24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6亿元,1年以上定期5.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2.35%,比上年末增加 14.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5246.07万元,同比增长18.20%。存款利息304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513.86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83.7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4058.58万元,同比增长10.9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1722.43万元,归集手续费1262.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73.57万元,其他0.4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1187.49万元,同比增长28.79%。增值收益率1.44%,比上年增加0.2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96.8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11.4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979.12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25.4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823.11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7506.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654.5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1611.48万元,同比增长31.50%。其中,人员经费1008.08万元,公用经费82.32万元,专项经费521.0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86.98万元,逾期率0.03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20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639.2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20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339.0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9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2020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42.32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7.2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42%,国有企业占40.91%,城镇集体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1%,其他占2.66 %;中、低收入占98.15%,高收入占1.8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21 %,国有企业占38.80%,城镇集体企业占0.7 %,外商投资企业占0.54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5%,其他占10%;中、低收入占99.84%,高收入占0.16%。
(二)提取业务:2020年,7.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2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5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9.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38.13%,租赁住房占14.19%,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4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93%,出境定居占0.87%,其他占0.5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高收入占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9.7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52%,比上年末增长0.6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0968.7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05%,90-144(含)平方米占81.94%,144平方米以上占10.01%。购买新房占90.9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9.0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78%,30岁-40岁(含)占39.19%,40岁-50岁(含)占23.88%,50岁以上占5.15%;首次申请贷款占92.7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22%;中、低收入占97.33%,高收入占2.6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2个,贷款额度7.93亿元,建筑面积78.2万平方米,可解决780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3%,比上年增加58.9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压力,促进企业职工返岗就业,中心在年初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阶段性措施文件,允许企业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等方式减轻资金压力,共为我市34家企业9654名职工办理缓缴业务,缓缴公积金1463.83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0年,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及职能未作调整。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比上年增加1家。
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受委托银行3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贵州银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综合业务办理;贷款专项业务受委托银行7家,分别是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六盘水农商银行、交通银行、贵阳银行、招商银行、六枝特区信用合作联社,专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六盘水市2020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0年六盘水市最低工资标准,明确向社会公布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上限为17024元、下限为1670元,缴存比例未调整,为5%-12%。
2.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未调整。
3.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未调整。
4.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当年缴存和上年结转统一为1.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以内(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四)当年服务情况
2020年,全面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缴存单位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办理缴存业务,缴存职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在线实时查询信息和自助办理提取、还款业务,缴存资金自动分摊记入职工个人账号和提取资金“秒级到账”。2020年,实施完成了“一岗通办“,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公积金信息系统优化建设稳步向前,服务能力全面加强。一是推进核心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以全新数据接口方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平台,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升级资金结算系统、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银行购房贷款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增强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能力和安全性。二是解决信息化设备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将信息系统成功迁移部署至“凉都云”,全面提升核心业务系统、网上业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性和流畅性。三是建设上线公积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充分应用电子签章、数字签字技术,实现窗口前台业务办理无纸化,促进中心“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成效显著。四是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各服务渠道功能覆盖。在全市各服务网点部署集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和单据打印于一体的自助服务终端,新增手机号码刷脸验证变更和单据证明打印等便民服务事项。五是建成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助力中心疑点业务数据分析和治理工作,加强各项业务规范化办理,有效防控业务风险。六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完成年度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加固工作,大幅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御能力,确保业务办理和资金结算安全,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0年无获奖情况。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0年没有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0年无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7日